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有度制衡,衡而适度。给基层松绑减负不能“嘴上喊口号,身上戴镣铐”,也不能急于求成,剑走偏锋,要“减之有度”,真正为实干开路、为创新松绑、以制度保障促进行动自觉。
防止不及,莫让减负变“减责”。基层负担从何而来?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屡禁不止。“减负”的根本在于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的问题,而非减掉应有的岗位职责、降低工作要求。而现实中,有些基层干部借减负“念歪经”“推诿躺平”,把“减负”当作不担当的“挡箭牌”,追求个人安逸、漠视群众利益,如此“减负”便是本末倒置、有违初衷。减负担,不是减责任,而是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示范引领、级级狠抓落实,不可让层层传递压力变成层层卸责。减负非但不减责,反而要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要把以前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精力,转换为服务改革、服务群众的能力,以“敢担当、善作为”的实干实绩,使减负成果更好惠及干部和群众。
避免过正,莫让减负变“新负”。不少打着“减负”旗号的“举措”,常常是“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比如,用更多的会议来强调减少会议,用更长的文件来阐述简化文件,面对减负带来的形式主义变异翻新,看似是“减负”了,实则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下之所以为,惟上是视”。从根本上说,造成减负变“新负”的原因,是上级部门为了免责,当总结汇报减负工作时,能够“有据可查”。不深入基层、不了解实际,“一刀切”地拍脑袋决策,基层只能硬着头皮加班加点,甚至弄虚作假。基层减负是一项“自上而下”推动的工作,要走下去,走进基层,始终保持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找准找实基层“负”的症结,以务实举措为基层减负开好“良方”。
克服反弹,减负不减速。减负贵在“持续”,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各部门下大力气为基层减负,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就像“牛皮癣”,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守正创新,总结推广近年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措施招数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聚焦基层减负堵点难点问题以严实作风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坚定不移用好改革关键一招,破解基层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着力在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上下功夫,通过减负减压、赋权赋能,让基层干部从形式化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干实事、出实绩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