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太湖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任务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标本兼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推动了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0年1至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 560件次,处置问题303件,谈话函询48件次,立案173件185人,处分202人(其中党纪处分195人)。处分乡科级干部 31 人,一般干部9人,村(居)干部72人,其他人员90人。
2020年1至12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和处理40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93人次,占比48.25%;运用第二种形态158人次,占比39.5%;运用第三种形态19人次,占比4.75%;运用第四种形态30人次,占比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