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2019年以来,太湖县开展2次巡察整改专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展个别谈话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实现对十五届县委前八轮巡察的49个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全覆盖。
整改督查聚焦“四看四检查”。一看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党委(党组)在巡察整改中是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是否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二看问题整改情况,检查整改措施实不实、效果好不好,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文字整改、巡而不改;三看建章立制情况,检查制度是否落到实处,是否举一反三、补齐漏洞短板;四看移交事项办理情况,检查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信访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理程序是否合规。
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4个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向13个被巡察单位下发督了办函,提出督办意见77条,督促再整改,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