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怀宁县纪委监委对怀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查志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查志兴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虚开票据套取资金支付单位其他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殡葬服务、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套取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
查志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怀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查志兴开除党籍处分;由怀宁县民政局按程序解除其劳动合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怀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