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原主任周华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串通投标罪一案,在潜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潜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华利用担任潜山市(县)征收办主任、潜山市征收中心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共计103.62万元;在出租已征收房屋过程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损失413.906万元;作为招标方,在招标活动中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巨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串通招投标,损害国家利益,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被告人周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
庭审中,公诉机关围绕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
潜山市纪委监委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参加旁听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