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宿松县委批准,宿松县纪委监委对宿松县民政局原正科级干部洪述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洪述京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兼职取酬,将个人应支付费用违规在单位报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和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洪述京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松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洪述京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松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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