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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官庄镇坛畈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小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6-08-26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潜山市纪委监委对潜山市官庄镇坛畈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小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小红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用于账外开支;挪用、侵占集体资金;利用协助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非法收受财物。

刘小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潜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小红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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