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宿松县委批准,宿松县纪委监委对宿松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余杞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杞强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余杞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松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余杞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宿松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松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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