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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规范谈话笔录“四要件” 提升审查调查效能

发布时间:2025-01-13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驻市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对谈话笔录的制作进行了全面优化,确保每一份谈话笔录都能成为铁证如山有力支撑。

主体要件明确,确保谈话合法合规谈话人员必须是经过正式授权的纪检监察干部,且在谈话前需向谈话对象出示有效证件,明确告知其谈话目的和权利义务。同时,记录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确保笔录内容的准确无误,从而有效保障了谈话笔录的法律效力。

客体要件清晰,聚焦谈话核心议题在谈话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明确谈话对象、谈话内容、谈话目的等,确保谈话有的放矢。在谈话过程中,记录人员详细记录谈话对象的陈述,特别是与案件直接相关的关键信息,如时间、地点、人物、行为等,为案件事实的认定提供有力证据。

主观要件真实,反映谈话对象态度在谈话过程中,注重观察谈话对象的言行举止,通过其表情、语气、用词等细节,判断其真实想法和态度。同时,记录人员需在笔录中如实反映谈话对象的陈述和辩解,以及其对自身行为的认知和悔过态度,为案件性质的判定提供重要参考。

客观要件详尽,确保笔录全面准确记录人员在谈话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对谈话对象的陈述进行细致入微的记录,包括谈话对象的语言表达、情感变化、行为反应等。同时,对于谈话中涉及的关键证据、线索和细节,进行重点标注和核实,确保笔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通过规范谈话笔录“四要件”,不仅提升了审查调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驻市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将继续深化谈话笔录规范化建设,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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