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局机关固定资产清理检查工作,对市司法局局机关资产管理情况和资产盘亏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向局党组进行反馈。
明确要求,高效推进清理工作。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庆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规范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安排专人按照清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清查登记各项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确保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统筹协调,清理工作凸显成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重视清查发现问题整改,对清查登记工作中发现固定资产流失、被占用或借用的,与局机关共同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责任科室组织追回;对固定资产闲置的,列入清单,第一时间调剂给列入采购计划的科室,剩余重新入库管理;对残损、无法使用确认报废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根据清查结果,调整相关账、卡资料和信息,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健全机制,创新优化资源配置。要求该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固定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执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认真落实资产领用、交回制度,严格履行资产领用审批手续,及时做好资产入库、出库、登记入账等工作,对退休、调离人员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要及时收回,科室间人员交流,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要物随人走,并及时办理资产登记变更手续。
严把“入口”,规范固定资产“出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财务部门,对新增固定资产属于“三重一大”的,均需上会研究,通过后要公开招标采购。在验收环节,要通知纪检人员全程监督,消除廉政风险隐患。经清查后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造册,经局党组会同意后,公开处置,所得处置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并及时上报资产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