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市人大机关各工作机构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协调小组相互协作和配合,对机关各工作机构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情况开展监督,通过督查、提示等方式,督促各工作机构按时按质完成交办任务,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市人大力量。
明确监督范围。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的要求,将交办任务分为省人大、市委交办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分解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研究交办事项等3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工作协调小组根据交办任务的性质和内容,对机关各工作机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健全管理方式。建立交办任务项目库,制定新增入库监督任务清单、入库监督任务完成情况清单、入库监督任务调整情况清单。根据新入库项目、交办任务完成等情况,每月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清单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审定,同时为主任会议研究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提升监督质效。纪检监察组和监督工作协调小组对照清单开展监督,对完成任务的及时销号;对达不到时序进度的部门,发送工作提示单,要求他们分析原因,制定改进工作措施;对因工作计划调整等原因不能完成任务的,报经领导同意后,调整清单项目内容。截止9月底,入库监督任务清单项目共 156 件,应结89件任务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