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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规范处置固定资产

发布时间:2024-10-15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办务会,研究市人大机关部分超过使用年限打印机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问题,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并提出工作建议,要求市人大机关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程序做好固定资产处置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认真开展核查。按照《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组织行政科、财务室、机关纪委等部门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核实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原值等基本信息,确保账实相符,防止出现报废设备未到使用年限等弄虚作假行为。

履行审批手续。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在拟报废资产原值达到一定额度时,须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务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置,同时向市国资办进行报备。

做好账务处理。完成固定资产处置后,机关财务部门要根据处置结果进行账务处理,调整相关的账目。资产管理部门要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记录资产的处置日期、处置方式等信息,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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