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根据省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要求,5月7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与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召开会议,就普查工作相关事项作出部署和安排。
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就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对2012年以来的市本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并要求市文旅局建立健全市本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和招投标自查自纠台账,以及市本级受理反映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遭受破坏、拆除的信访举报、投诉等问题处置情况建立台账;提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市(含县级)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目录资料。
下一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聚焦文物法人违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文物维修工程及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文物防灾减灾等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四普”工作顺利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