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紧盯中央和省反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清零”目标,聚焦监督职能,围绕责任定位,与驻在单位同频共振,持续强力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
围绕重点促排查。在有关专题会议上,要求相关部门瞄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多发行业或领域,明确排查重点,提出排查要求,梳理出任务清单。督促驻在单位围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违规开采等生态破坏、工业园区和工业领域问题、河湖岸线管护、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建立常态化开展全域全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机制,统筹推进排查,确保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
围绕责任促整改。聚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属地责任三方责任,瞄准驻在单位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定位,督促发挥部门职能,制定问题整改施工图、路线图。牵头制定2024年“查清风险点管好责任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全面进行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迅速开展排查整改,对一般性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确需实施工程性措施的,在采取临时性措施的同时,合理安排工程进度,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围绕督查促落实。采取列席专题会议、听取进展汇报和约谈提醒等方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排查结果看、从职责履行查,从整改效果督,强化问题排查整改督查。同时,督促驻在单位聚焦已交办的国家、省和市县自查问题,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关注整改不力、进度滞后、虚假整改、整改反弹等问题。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对排查整改过程中,出现排查未发现或未上报等形式主义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