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经开区纪监工委持续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积极打造监督能力强、作用发挥好的监委会队伍。
落实制度保障,配强优化队伍结构。修订完善《关于建立村(居)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使其更贴近基层实际、更具操作性,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健全监委会工作职能。对所辖村(社区)监委会成员思想状况开展一次摸排,削减65岁以上的人员、不愿或不能继续担任监委会职务的人员,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充,对未按规定推选的12名监委会主任,结合实际予以调整。
组织业务培训,提升监督履职能力。组织牵头对监委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突出村级制度和事务、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等重点,邀请相关业务骨干针对性讲解授课,通过思想淬炼、实战培训、规范指导,不断提高监委会成员政治能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能。
强化考核奖励,倒逼监督责任落实。健全监委会履职考核细则,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向镇(办)纪委述职述廉制度,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成效与补助待遇直接挂钩。同时,根据监委会成员的表现,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对不能胜任的人员进行调整,极大激发工作积极性。
“我们将继续发挥优势,充分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这支群众监督力量,把这支力量用好用足,不断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经开区纪监工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