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结合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采取“四个严”措施,扎实做好医疗保障基金全覆盖检查全流程专项监督工作。
严审基调,监督方案制定。全程参与全覆盖检查方案制定工作,根据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动员部署。本次全覆盖现场检查范围覆盖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涉及2023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目前,驻委纪检监察组已会同医保部门开展现场抽查3次。
严把质量,监督组织实施。对市医保局各检查组在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工作的时限、内容、质量以及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等重点问题,联合检查组针对存在异常数据的诊疗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收费情况、治疗登记情况等进行核查,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行为,对检查工作质量严格把关,确保对“假病人”“假病情”等欺诈骗保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严控流程,监督程序执行。督导各检查组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锁定重点检查线索、把握时间节点、制定检查计划、合理安排检查进度。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监督检查组人员明确问题并做好有关记录,不得出现含糊不清的表述,对于发现的疑似问题务必核实准确,及时留存固定证据。同时要求各检查组在现场检查核实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单位,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检查情况,并报驻委纪检监察组备案。
严肃纪律,监督廉政落实。要求各检查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特别是对承担医保基金事前事中监控项目的商保公司、承担医保基金专项审计检查项目的会计事务所、以及参与联合检查的辖区医疗机构开展重点监督,确保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在现场抽查的过程中对参与检查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情况、履职尽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遵守保密纪律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确保不出现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单位、收受检查单位的财物和宴请等问题。
下一步,驻委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按照全覆盖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对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开展抽查,守好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