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好!
一周县(市)区纪检动态来啦!
一起来回顾下,
过去的一周
(12月18日—12月24日),
安庆各县(市)区都开展了
哪些重要的纪检监察工作
桐城
以案示警 以案为戒
近日,桐城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会议以“主会场+分会场”形式召开,3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年干部参会。会上播放了桐城市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反腐没有休止符》。片中6名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甘于被“围猎”最终掉入犯罪深渊,代价沉重、教训深刻。结合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例,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廉政党课报告,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怀宁
现场教学“零距离” 警示教育明初心
近日,为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怀宁县委组织29名县领导赴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参观学习,现场接受党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内,全体干部在讲解员的带领下,认真观看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并依次参观了“纪律立党·从严治党”“廉润江淮·清风扬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忘初心·永葆清廉”四个展厅。通过展板、图片、视频、场景还原、体验空间等多种形式,让大家系统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筚路蓝缕的百年纪律建设史,全面学习了安徽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
潜山
举办“宜青廉”读书学习活动
近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提高青年干部群体的廉洁意识,潜山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团市委联合举办潜山市“宜青廉”读书学习活动启动仪式,各乡镇、经开区、部分市直单位青年干部代表近40人参加活动。该市积极搭建“引廉”平台,打造廉洁文化教育点,开展“宜青廉”系列主题活动,推出“青廉说”“清廉故事我来讲”线上宣讲,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引导全市青年党员干部讲政治、强信念、守纪律、勇担当。
岳西
强化年轻干部队伍建设 推动人才支撑
近日,岳西县纪委监委选派一名年轻干部代表单位参加该县举办的“2023年书记领办事项”评比大赛,成功获得“十佳单位”荣誉称号。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新路径,在“学、育、管、用”一体推进上下功夫,通过选拔人才、教育培训、严管厚爱、择优用人等方式,不断强化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太湖
紧抓平台推广运用 密织廉情“监督网”
日前,太湖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通过安庆市智慧监督平台对监察对象进行廉政风险智能评估,深挖细查预警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执纪问责精准高效。该县纪委监委加快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推动信息化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做好安庆市智慧监督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工作,坚持以纪检监察机构为核查工作主体,协调民政、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实现了对城乡低保、困难残补、中职助补、高龄补贴、公共资源交易、人防工程、营商环境、公职人员经商等14个重点领域的可视化监督,打破“信息孤岛”难题,密织廉情“监督网”。
望江
强化监督执纪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日前,望江县纪委监委对漳湖镇回民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散养牛羊,威胁水源地环境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后,再次进行“回头看”。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纪律作风等情况,采取实地察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严肃查处“四风”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宿松
聚焦“四风”问题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近日,宿松县纪委监委通过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划分监督片区,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监督。围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等开展县际交叉互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迎江
暖心回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近期,迎江区纪委监委开展受处分人员暖心回访教育工作,通过面对面、心贴心沟通交流,引导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开心结、正视问题,激发工作干劲,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再前行。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约束激励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暖心回访,让受处理处分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帮助,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大观
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红专一审获刑六年三个月
近日,大观区人民法院对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红专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吴红专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万元;以单位受贿罪判处吴红专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吴红专在任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竞拍转让、项目承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4万元。2010年2月,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参与土地竞拍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红专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84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吴红专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单位受贿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被告人吴红专在被监察机关留置期间,如实供述了尚未被掌握的单位受贿的犯罪事实,对于犯单位受贿罪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红专一人犯两罪,应数罪并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宜秀
宜秀区水利局水利工程所原所长程世峰一审获刑三年缓刑四年
12月18日,宜秀区人民法院对宜秀区水利局水利工程所原所长程世峰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程世峰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20年9月,被告人程世峰在担任宜秀区水利局水利工程所所长、宜秀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个人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钱款共计44.954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世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个人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钱款共计44.9547万元(其中34.4547万元系共同犯罪),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到案后,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