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进一步规范各综合监督单位的权力运行和决策行为。
严格执行会前报告制度。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严格执行召开“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至少提前1天通知制度,并提供会议议题及相关方案材料等。纪检监察组根据会议材料,及时了解研究事项有关情况,提前形成初步的监督建议。
固定专人列席会议。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4家单位,为提高监督质效,将组内人员分别固定联系相关的监督单位,固定参加所联系的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对其权力决策运行情况做到全面的掌握和了解。
事后监督执行情况。纪检监察组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督促落实,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能够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