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公开透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强化关口前移,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不断压紧压实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明确重点强监督。通过日常监督、列席会议、督导调研、谈心谈话等方式,强化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检查。上半年,对6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决策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调研,重点围绕各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否落实民主集中制、权限是否明确、程序是否规范、监管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到位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整改强提醒。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存在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不详实等问题,下发工作提醒函3份,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各分局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举一反三,深刻查摆问题,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
完善制度强落实。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督促驻在单位各级党组认真学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熟悉“三重一大”的事项范围及标准、程序规定,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通过正面教育激励和反面典型警示,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和关键事项,严格监督把关,从制度上堵塞决策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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