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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强化协同跟进 规范权力运行

发布时间:2023-06-14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抓实巡察整改,近日,市中级法院修订印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驻院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同推进,持续跟进巡察整改落实。

明确工作原则。《规则》明确,市中院党组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

规范议事范围。将研究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举措、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全市法院重大改革事项、“三重一大”等11类事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

规范议事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决定。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规范决策执行。党组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抓好党组决策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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