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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确保巡察整改长效

发布时间:2023-06-06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近日,市中级法院党组印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围绕政治建设、司法办案、日常管理等方面梳理廉政风险点24个,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99条,抓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巡察反馈“廉政风险防控虚化弱化”等问题,强化有效协同,跟进督促巡察整改抓实落细。

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承担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抓落实,强化干警自我管理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班子成员带头查找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风险点,带头落实防控措施。机关各部门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注重协同配合。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政治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审管办(督察室)、机关纪委等和业务部门的协同机制,形成风险防控合力。

做实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落实“两个责任”重要内容,通过专项督察、日常检查和纪检信访等,指导督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审判执行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分析研究全市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总结教训,提出对策建议,堵塞制度漏洞。

抓好工作结合。将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与法院执法办案、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抓法院年度重点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结合起来,推动安庆法院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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