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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四到位”夯实医疗救助民生底线

发布时间:2023-05-15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费用负担,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医保部门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工作机制,规范精准实施医疗救助,努力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政策宣传到位。配合医保部门通过发放医疗救助宣传单页、实操手册、宣传台历,录制抖音小视频,医保公众号不定期推送救助政策等举措,全方位、广覆盖宣传城乡医疗救助享受对象、救助办法和救助标准等政策,确保政策家喻户晓,惠民政策精准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发放宣传单页32万余份,精准推送救助政策46万人次。

参保资助到位。督促医保部门严格落实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政策,同时,按照每月做好动态调整特困群体参保排查及资助参保工作,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实现了应保全保。2023年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体参保20.3万人,资助资金6012万元。

待遇落实到位。会同医保部门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精准标注,确保该类群体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同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很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实行依申请救助,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追溯补助到位。协同医保部门对年度中动态调整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年度内动态调整前符合救助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追溯救助。医保部门通过信息系统筛查,精准确定追溯对象及追补救助金额,确保该类群体待遇追溯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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