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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做好三个环节 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3-05-04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交叉互查工作部署,五一前夕,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围绕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通过突击暗访、现场查看、查阅台账等方式,对安庆市民政局、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下属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

加强“事前”研判精准性。一是事前摸清被检查单位及其下属部门机构职责职能,了解相关单位近几年工程建设、巡视巡察等情况,研判分析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二是收集整理账务报销、会议培训、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工程建设等规范性文件材料,学习了解相关规定。三是对接联系被检查单位纪检监察组,了解单位重点领域,组织组内业务精干力量参与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效。

强化“事中”检查三到位。一是向被检查单位传达《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市纪委纠治‘四风’一刻不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传达到位。二是围绕监督检查内容以及结合被检查单位特点,督导检查组通过查看台账、谈话、暗查走访等,对“三公经费”支出、福利发放、违规吃喝等问题进行了检查,确保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到位。三是针对发现问题,现场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并听取意见,全面了解情况,确保问题不足检查指导到位。

做好“事后”整改落实。检查工作结束后,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导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探讨,通过介绍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为问题整改提供参考建议。同时,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将全部问题整理报送对口联系室,确保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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