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更好地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向市民政局所属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监察建议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市民政局少数下属单位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立即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自查自纠,深入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要建章立制,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和局属单位纪检委员作用,妥善处理、分类处置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干部职工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合理以及违反廉洁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移送驻局纪检监察组核查处理。
下一步,驻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举一反三不到位、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整改走过场的将严肃处理,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标中滥用职权、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调查处置,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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