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太湖县委组织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组组长丁飞跃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潘茂仁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太湖县委副书记杨杰出席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潘茂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丁飞跃在巡察反馈时指出,近年来,太湖县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发挥组织保障作用。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有关要求不到位,聚焦中心大局发挥组织保障作用不够有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干部选育管用存在不足;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全面,基层组织建设有短板;贯彻落实人才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推进人才工作精准发力不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站位不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导向不够鲜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二字”要求有差距,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存在短板等。
丁飞跃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模范部门”表率意识;二是进一步推进组织工作赋能增效;三是进一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是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杨杰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太湖县委组织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聚精会神抓整改;要压实责任、综合施策,聚焦问题抓整改;要强化担当、标本兼治,聚力发展抓整改。
潘茂仁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发挥巡察整改促进作用。
巡察组副组长高百林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室负责同志,太湖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