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关于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8   来源:组织部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省纪委机关、省监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97号)精神,在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4个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名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对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2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安庆市纪委监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公示电话:0556-5702070、5702233(传真)。

 

附件: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安庆市纪委监委

                              2022年8月18日

 

 

 

附件: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安庆市纪委监委

2.怀宁县纪委监委

3.望江县纪委监委

4.安庆市大观区纪委监委

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储  彬  岳西县监委委员

2.张  虎  桐城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