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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庆市委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巡察办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2021年11月至12月,第五指导督导组对安庆市委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并反馈了意见,指出安庆巡察工作存在5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针对性提出4点意见和要求。我市对反馈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强化举措,有力有序推进全面整改,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高度重视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抓整改作为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我市巡察工作对标完善提升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任务落实。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研究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组,强化统筹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整改组织实施责任,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二)强化整改落实。按照“原因找准,责任厘清,措施定实,整改到位”的要求,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0项,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完成时限。针对巡察流程规范、巡察质量提升等方面问题,紧密结合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和经开区上下联动巡察实践,加强整改落实。对一般问题立行立改,3个月内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列出时间表、任务单,加大推进力度,确保3个月内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70项具体措施已落实68项,16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4个,基本完成2个。

(三)突出上下联动。在抓紧抓实市本级问题整改的同时,结合省委巡视办对怀宁县、宿松县、望江县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指导全市县级巡察机构开展全面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办分别赴各县(市、区)现场调研,对措施不实、方法不优的加强指导,对进展缓慢、成效不好的提醒督促,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截至5月底,全市县级巡察机构自查问题89个,已完成整改58个,基本完成13个,正在推进18个。

二、整改进展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十一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巩固,有效保障了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力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二是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皖巡办〔2020〕9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成立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任成员,明确市委秘书长兼任整改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抽调专人办公,扎实开展各项工作。2022年3月,市委印发《安庆市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第五指导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落实省委第五指导督导组开展的涉粮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四是各县(市、区)党委比照市委做法,坚决扛起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将省委巡视整改任务推给巡察办牵头负责。

2.关于“发挥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熔炉’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参考借鉴省委巡视办相关做法和制度规定,研究制定《关于抽调优秀干部到市委巡察岗位锻炼的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建立健全新提拔干部不定期到巡察一线锻炼工作机制;健全考核机制,将党组织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

二是优化巡察干部选配。在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中,市纪委监委选派8名年富力强、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选派4名新提拔县级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办精挑细选35名优秀干部参加。本轮抽调人员受到各巡察组的一致好评。

三是加强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建设。市委巡察办严格入库审核把关,加强建用结合,建立了一支结构优化、质量较高的巡察人才队伍。目前,已入库巡察组组长(副组长)100名、巡察人才233名。

3.关于“市县巡察办指导督导工作不够严格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市委巡察机构认真学习、深入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巡视巡察工作制度规范等,领悟核心要义,把握标准要求。

二是加强制度规范。研究制定《巡察中期调研操作指南(试行)》《巡察报告组办会商操作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巡察中期调研和组办会商工作。

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巡察工作各项制度,结合第一轮巡察工作总结交流会进行“回头看”,对制度执行不严的及时提醒。

四是规范巡察报告管理。巡察办加强与各巡察组的沟通协调,及时传达领导小组意见,指导各组修改完善巡察报告,并安排专人收集、管理各组修改报告定稿。

五是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巡察办根据报告写作要求提出参考意见,指导各组统一写作标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研习优秀巡察报告、座谈研讨以及组办会商等方式,推动提升巡察组报告写作水平;本轮巡察组关于县级经开区的3篇巡察报告质量得到一定水平提升。

(二)把握政治巡察内涵方面

4.关于“对政治巡察认识不到位”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最新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专题研讨,逐一交流发言,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察的理解把握。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2022年3月17日,结合市委第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举办业务培训班,开展政治巡察解读专题培训,提升巡察干部政治巡察领悟力。

三是规范制定巡察方案。巡察办规范制定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目标任务、工作流程等,各巡察组在此基础上制定关于每个单位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向巡察办报备。

四是细化完善“三个聚焦”监督清单。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对市直单位监督清单;探索建立对村(社区)分类巡察“1+N”监督指标体系,制定7份个性化监督清单。

5.关于“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有偏差”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举办业务培训班,设置关于政治巡察解读课程,强化巡察干部对政治巡察定位和内涵要求的理解与把握,提升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报告问题能力;驻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组织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加强对巡察干部业务辅导。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开展监督。对标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将“三新一高”以及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会议精神等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

三是做足巡前准备。根据第二轮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办跟进汇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有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给各巡察组;组织与市纪委监委面对面情况通报会;协调组织、政法、网信、信访、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通报相关信息材料7份,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四是强化过程管控及质量把关。在第二轮巡察工作中,通过认真制定方案、开展中期调研、组办会商、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等方式,加强对巡察过程管控,提高巡察监督质量。

(三)推进巡察全覆盖方面

6.关于“统筹谋划安排和有序衔接工作应引起重视”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科学统筹谋划。根据《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市委第二轮巡察任务;指导岳西、怀宁两县开展交叉巡察,并做好全市县级交叉巡察工作谋划。

二是加强上下联动。在开展第五轮巡察工作期间,省委统一部署国有企业上下联动专项巡察,我市命名为第六轮巡察,为完成好第六轮巡察工作,我市暂停第五轮巡察,因此出现第六轮巡察比第五轮巡察工作先完成的情况,下一步,我市将与省委巡视机构和县级巡察机构及时沟通情况,合理安排上下联动任务。自指导督导反馈以来较好完成了对3个县经开区的上下联动巡察,周密组织2轮县级交叉巡察工作。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梳理汇总、及时传导巡视巡察政策要求、规范做法,一体推进市县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目前各县(市、区)巡察机构均已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本次省委对安庆、桐城巡察工作指导督导以及对望江、怀宁、宿松三县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对照自查,整改落实。

四是以信息化促规范化。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中,严格按要求全程应用单机版系统,及时录入巡察信息;指导交叉巡察的怀宁县、岳西县应用信息系统。

7.关于“巡察工作存在信访设置不合规、人员使用安排不合理等”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对巡察工作全环节、全流程、全要素进行再梳理、再总结、再完善,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委巡察工作流程》。

二是加强指导督导。汇编相关工作规范及时传导至各巡察组,对容易忽略的信访接待、保密管理等工作细节进行提醒督促。

三是完善巡察信访制度。修改完善《巡察信访件处理意见》,对信访规程、接访用语、台账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

四是科学制定巡察组实施方案。各巡察组根据第二轮巡察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和人员专业特长,科学调配力量。市委第二轮巡察质效有效提升。

8.关于“发现判断问题能力欠缺”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召开巡察业务培训会,邀请省委巡视办、市信访局领导、市委党校专家、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进行授课辅导,讲深讲透巡察技巧和有关政策。

二是优化巡察队伍。争取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尤其是专业干部,为巡察组精准发现问题、研判问题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指导市委巡察组严格落实《巡察组工作规则》,定期召开组务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以及重大事项的研判。

四是加强审核把关。市委巡察办优化组办会商流程,对巡察报告加强指导把关,进一步提升巡察报告质量。

五是落实立行立改要求。巡察机构重新学习《关于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的意见》,在第二轮巡察实践中,各巡察组严格落实《意见》要求,规范立行立改事项确定、移交办理及报备等工作。

(四)推动监督贯通融合方面

9.关于“协作配合机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加强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对标中央、省委巡视经验做法,完善市委巡察机构与组织、宣传、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统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并参照省委巡视做法,建立了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审计、信访等部门当面通报情况的机制。

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监督职责清晰、衔接有序、贯通有力、运转高效,深度发挥“四项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是加强信息共享。第二轮巡察进驻前,市委巡察办组织市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和职责分工,向巡察组充分介绍情况;根据巡察任务安排,商请组织、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提供日常监督检查以及信访举报等信息材料,为巡察组提供“弹药”。

四是强化考核考评。将相关单位协作配合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传导责任压力;各单位均能做到大力支持、积极配合。

10.关于“巡后市委巡察办督促协调日常监督部门发挥作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协调压实日常监督责任。2022年1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同步发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2022年2-3月,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对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的12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成效评估,巡察办根据检查情况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发出协调督促函。2-4月,巡察办协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常规巡察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反馈审核意见230条。

二是认真开展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参加巡察反馈会17次,审核整改方案20个,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12次,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20份,听取整改汇报30次,召开整改推进会和日常监督调度会13次,下发工作提示函9份,赴相关单位督导检查31次,监督推动解决突出问题46个。市委组织部在第二轮巡察进驻前,向市委巡察办提供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信息,从组织部门角度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3月中旬在全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起底大排查”专项行动,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4月下旬对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常规巡察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台账进行审核,逐一形成书面修改意见并及时反馈。

三是加强制度规范。研究制定我市《关于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市纪委监委出台《安庆市纪委监委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纪委监委机关(机构)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中的责任和工作事项;市委组织部出台《市委组织部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明确细化组织部门在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中的责任和工作事项。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针对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市县两级开展了24个专项治理,追责问责96人,建章立制34项,挽回经济损失218.67万元。同时,对储备粮轮换、质量管理等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分析,立、改、废相关制度172项,提升了粮食购销领域治理水平。

五是严格落实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常规巡察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14个党组织均按制度规定向下一级党组织通报整改情况。102家被巡察党组织均按要求向市委巡察办报送了2021年整改进展情况年报告,市委巡察办对各单位报告进行审核把关。

11.关于“审计、财政等部门选派参巡专业人员占比偏低”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优化巡察人才库结构。增加人才库中财审专业人才比例,市财政局新增推荐2名高级会计师、1名财政兼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市审计局推荐4名审计专业人才,进入市委巡察人才库。新增加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党建、法律等专业人才50余名进入巡察人才库。

二是抽调专业人才参加巡察。市财政局推荐4名财务人员、市审计局推荐2名审计人员参加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巡察办多渠道动员、抽调财审人员参加巡察;第二轮巡察中每个巡察组都至少配备了3名财务、审计人员,满足了巡察工作需要。

三是协助推荐适格专业人员参加巡察。市财政局、审计局对全市财政、审计专业人员进行摸底,建立人员名册,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协助推荐相关人员参加巡察。

四是结合市委第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对2021年度全市优秀巡察干部进行了通报表扬。

五是指导各县(市、区)调整完善巡察人才库,加大抽调专业人才参加巡察工作力度;今年开展的县级巡察工作中,财审人员比重有效提升。

六是建立健全巡审联动机制。每年巡察工作启动前,加强与审计部门信息共享与工作沟通,尽量保持工作同步或“先审后巡”。

12.关于“成果运用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一是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会商。十二届市委第一轮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中,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对接沟通,巡中即移交问题线索2件。

二是巡察移交线索质量和线索办理质量有效提升。指导督导问题反馈以来,在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移交的线索办理中,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和了解关注类25人,已立案13人,立案率达52%。其中,进一步了解关注类8人,已立案4人,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2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了解关注类17人,已立案9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参考类线索6人,已立案5人,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2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

三是复查复核移交线索。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巡察办对接,对查否或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117件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关注类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复核。各承办部门及时与市委相关巡察组联系沟通,复核情况。截至5月底,已复查复核95件,正在复查复核22件,对其中1件证据不全、1件有新发现及18件案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线索,进行重新移交办理或补充完善。

四是加强问题线索管理。2021年12月以来,市纪委监委共组织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4期,对121件问题线索确定处置意见。组织召开巡察移交线索“回头看”工作调度会3次,对未结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提醒督办。充分利用案管7.0系统,对巡察移交的247件问题线索做到应录尽录。将巡察移交的长期(超期)问题线索(案件)纳入督办,实行台账式管理。

五是加强培训指导。指导督导问题反馈以来,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机构相继举办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巡察业务培训会,着力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和线索的能力。市委巡察办在组办会商中与巡察组充分沟通,对问题线索类别确定、线索底稿制作等予以指导。

(五)加强规范化建设方面

13.关于“巡察机构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组织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进行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三力”;每月均按要求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并组织落实上级指示和巡察任务,研究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各项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书记领办事项”,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3月,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书记认真填写《2022年度“书记领办事项”申报表》,不断规范并提升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党建工作。

三是认真践行“为民惠企争模范”行动。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市委第二轮巡察将作风建设纳入巡察工作监督重点,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是抓实临时党支部建设。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启动后,市委5个巡察组均成立临时党支部,定期开展组织活动。2022年4月,市委第一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前往罗汉尖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主题活动;市委第五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开展巡察知识测试主题党日活动。

五是结合“‘一改两为’我做什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巡察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查找和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个。

14.关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

一是配齐配强巡察队伍。2021年11月以来,市本级提拔3名年富力强、熟悉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的干部担任巡察办班子成员、巡察组组长,晋升1名表现突出的巡察干部为一级调研员。

二是优化巡察人才库。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巡察人才库,剔除年龄和专业不合理、非党员身份人员,加大专业人才入库比例;对表现优秀的抽调人员,按程序及时补充入库,提高人才库质量。加大巡察人才库成员抽调力度,自省委指导督导反馈以来,已抽调47人(次)参加市委巡察工作,其中巡察人才库成员29人,占抽调人员总数的61.7%。

三是建立巡察专家库。针对审计、财务、项目管理、法律等专业性人员短缺问题,在全市摸底动员相关专家人才,组建30人巡察专家库,对巡察“疑难杂症”问题进行巡回指导。

四是指导督导县级巡察队伍建设。分别深入10个县(市、区)巡察机构了解情况,督促县(市、区)委高度重视解决巡察干部短缺问题,县级巡察机构提拔重用5人、新增加到位人员3人;对大观区委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发出工作提示单,督促尽快解决人员到位率不高问题。

15.关于“推动制度‘立改废’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及时立改废相关制度。新建立《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等制度6项,新修订完善《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5项,废除《巡察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办法(试行)》等已过时制度2项。

二是开展巡察工作“回头看”。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结束后召开巡察机构总结交流会,对巡察工作开展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找制度漏洞,及时建立完善《巡察中期调研操作指南》《巡察报告组办会商操作指南》等实务操作规范。

三是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

16.关于“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是夯实组织保障。市委巡察办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传达王鸿津同志在金纪三期巡视巡察信息系统推广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办《贯彻落实<关于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具体措施》,明确综合文秘科牵头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硬件配备。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巡察办、组共配备内网电脑17台,为推进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县级巡察机构已配备内网电脑91台,能满足巡察工作需要。

三是做实系统运用。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中,严格按要求全程应用金纪三期信息系统,及时录入巡察信息200余条;跟进指导各县(市、区)应用金纪三期信息系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整改。坚持常态长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再次自查完善,巩固提升整改质量,坚决防止反弹;对需要继续推进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举措、持续用力,强化整改效果。

二是巩固拓展成果。结合巡察工作实践,进一步检视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及时建立健全制度,全面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加强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意见精神结合起来,一体推动落实。

三是加强指导督导。继续抓好县(市、区)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对问题复杂的积极协调、推动解决,对整改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全市巡察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中共安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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