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与驻在单位同向发力,在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立足正面激励,督促环境执法机制再完善。聚焦正面激励企业自觉守法,督促驻在单位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推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以非现场智慧监管为主、以熟练掌握先进监测监管设备为主、以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执法为主的 “三为主”工作法,共同研究制定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确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优秀或良好的110家为正面清单企业。今年以来,对正面清单企业利用非现场执法检查130次,有效减少对守法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发挥正面激励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紧盯审慎包容,督促环境执法水平再提升。严格把握审慎包容标准,既要有“温度”,也要有“力度”,更要有“尺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执法实际,以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三个构成要件作为免罚条件。督促驻在单位先后制定两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明确27项轻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通过柔性执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处罚给企业在信用、融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截止目前,共实施轻微违法免予处罚案件13起,合计免除罚款约90.22余万元。
找准企业难点,督促环境执法服务再优化。围绕企业痛点难点,立足面对面帮扶,协助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议事厅”、“三优两加强”和环企直通车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智慧环保系统应用。要求驻在单位坚持“执法+服务”的执法理念,以监管对象所需所急为出发点,想办法出实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今年以来,共实施了30余项精准帮扶举措,指导安庆石化等10余家重点企业推进环境问题整治,帮扶100余家中小微企业制定污染治理整改提升方案,指导4家企业完成环境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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