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会商机制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和举措,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市委办公室要坚决按照通知要求落实会商机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相互协商,共同努力,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工作。”日前,市委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近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为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商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与市委办领导班子召开会商会议,建立会商机制,贯通协同,着力形成监督合力。
会上,学习传达了市纪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商机制建设的工作指引(试行)》文件。纪检监察组随后报告了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的情况,并对定期会商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会商,同时做到重要事项、重大情况双方随时沟通、相互会商。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认真贯彻执行好定期会商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完善会商内容和形式,与监督单位协作互动,不断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