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制度,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协同驻在单位开展医疗卫生领域 “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深入推进运用信用等级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
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会同驻在单位结合医疗机构校验等工作,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并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被评定为A级的医疗机构优先获得评先评优、以奖代补、升级晋档等的资格,对被评定为C、D级的医疗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全市将上年度被评定为C级的287家和D级的28家医疗机构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名单,增加了监督检查频次,并作为医疗乱象整治等专项检查工作的必查对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55起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注销医疗机构2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1家。
建立医疗卫生诚信档案。配合驻在单位构建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逐步完善信用档案内容,及时归集管理相对人在行业行政管理中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和收受“红包”、过度医疗等违反行业管理和职业道德的信息。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市对医疗机构记分1152条,对医务人员记分605条。
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督促驻在单位对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在“信用安庆”、政务公开网等网站进行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积极落实信用修复制度,对行政处罚已履行、失信行为已整改、消除不良影响的,达到最短公示期后予以修复,缩短处罚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的公示时间。现已修复“信用中国”公示信息26条。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