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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督促做好市委巡察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22-10-25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迎接第十二届市委巡察工作,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会同市人大机关党组召开专题协商会议,就做好迎巡工作沟通信息、提出意见、部署安排,营造良好氛围。

凝聚迎巡思想自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市人大机关党组迎巡工作准备情况汇报,要求市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迎巡工作作为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作为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负的政治责任来担当,积极主动、全力配合、对标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工作开展到位、市人大机关问题整改到位。机关党组公开通报市人大机关发生的3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有力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

强化迎巡组织领导。市人大机关在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专设市委巡察工作协调小组,由机关党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巡察期间作出“四个严禁”要求:严禁巡察期间擅离岗位,严禁迎巡工作弄虚作假,严禁配合工作推诿扯皮,严禁巡察整改消极应付。对巡察期间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开展迎巡自查自纠。对照市委巡察办工作清单,深入开展党建、业务、财务三个专项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切实做到能改正的及时纠偏,难以改正的开展剖析,需要多部门协作或长时期攻坚的问题作出任务分工,真正做到自查问题而不掩饰问题、整改问题而不回避问题。目前已自查发现问题10余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自查报告报市委巡察组。

做好迎巡查缺补漏。派驻纪检监察组向人大机关发出《关于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监察建议书》,建议机关党组对十一届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机关整改办对照巡视巡察反馈的27项问题清单,结合形势任务变化,及时、全面更新问题整改台账,制定《市人大机关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市人大机关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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