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办,赴太湖县对乡镇自用船舶管理情况开展联合督查。
督查组先后赴太湖县牛镇镇、天华镇及花亭湖区域,实地巡查了湖区,查看了船舶集中停靠点,督查中未发现明显问题。督查组要求,持之以恒做好乡镇自用船舶规范管理,一是责任上要再固化。根据船舶治理现实需要,适时调整管理队伍和组织,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责任不落空。二是管理上要再细化。严格落实乡镇自用船航行、停泊及安全包保责任制度,巩固乡镇自用船清理整治成果,科学设置船舶停靠点,确保每条船舶责任到人到岗。三是督查上要再强化。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县直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乡镇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一级抓一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