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的纪律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做出了全面规范,《条例》出台之后,经开区纪监工委及时组织了专题学习,对《条例》内容,尤其是关于派驻、派出机构如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讨。通过把《条例》与其他纪检监察法规贯通学习,做到一体理解、一体把握;通过把《条例》与案件办理、日常监督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互相印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把《条例》与开展梳理信访件和线索处置规范流程工作相结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做到学以致用。
《条例》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提供了基础规范、基本依据,为提高派出、派驻监督质量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经开区纪监工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深入思考谋划,做到学深悟透,持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