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发布 > 案件追踪 > 详细内容

宜秀区法院公开审理张文娟贪污罪一案

发布时间:2022-12-01 发布者:宜秀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2022年11月29日,宜秀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审理了由宜秀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文娟贪污罪一案,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文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2年6月,被告人张文娟在担任宜秀区残联出纳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篡改支付凭证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46.216117万元。

庭审中,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对涉案证据组织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文娟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文娟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法院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