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讲政治贯穿巡察工作始终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大观区委书记 潘功发
近年来,大观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把准政治定位,强化政治体检,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担当政治使命
一是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十届大观区委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实际,加强统筹谋划。先后召开41次区委常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等,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听取、研究区委巡察工作。二是坚持带头履责。作为区委书记,我切实担负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旗帜鲜明提出意见,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带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重视和支持巡察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三是坚持淬炼巡察干部。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严准入、强监管、重激励。坚持被巡察党组织和区委组织部双重推荐,抽准选强巡察干部;出台《巡察干部“十不准”规定》,严格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在抽调参加的36名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中,提拔副科级干部6人、正科级干部2人。
二、锚定政治方向
一是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握政治巡察本质要求,督促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着力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准确把握“四个对照”监督标准、“四个紧盯”监督路径,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十届区委共发现相关党组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问题2521个。二是坚持全覆盖、无盲区。十届区委及时将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3家单位列为巡察监督对象,在巡察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的同时,对二级机构、基层学校、站所等开展延伸巡察;对区内40个村(居)实现巡察全覆盖,将巡察监督压力传导至党组织神经末梢。三是坚持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建立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机制,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信息,加强协作联动,推进精准监督、有效监督。
三、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巡察什么、纠正什么。如,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对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组织对有关人员谈话70余次,责令退缴资金10万余元。二是注重整改实效。瞄准被巡察党组织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强力推进整改。如,对少数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能力不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先后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9个,调整“两委”干部19名,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明显增强。截至2020年底,区内5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突破50万元,12人获评区级“十佳村、社区带头人”。十届区委1-8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521个,到期2192个,已完成整改2191个,到期整改完成率达99.9%,追责问责108人。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对共性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将着力点放在制度建设和全面预防上。十届区委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项目招标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9个,推进制定和完善《村(社区)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等制度124项。
下一步,我将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巡察工作这项“书记工程”抓紧抓实,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
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践行“两个维护”上展现担当作为,及时纠正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在大观落地生根。
二是科学谋划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
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科学编制十一届大观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全覆盖工作方案,推动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三是切实提升巡察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
落实巡视工作方针,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统筹巡察力量,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破解巡不深、察不透等重难点问题。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严格落实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压紧压实各级整改责任,不断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四是不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重点围绕制度机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查找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区委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