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航”校车安全,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教体局下沉一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压实安全责任。督促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市教体局及时召开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做好日常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学校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联动,市教体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对校车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校车安全教育,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市教体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就校车和各类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整治,严禁校车“带病”上路,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严禁无运营资质车辆非法运送学生;重点排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安全情况,完善道路、车辆、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追究责任。全程参与专项检查,畅通举报途径,发现相关问题立即处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并限期整改。针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相关管理漏洞,及时提出监察建议,要求相关责任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