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紧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监督保障执行,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压紧压实各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责任。通过参加会议和座谈讨论等方式,会同驻在部门出台文件规定,制定详细清单,明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三方责任。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各地现场督导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部门和主体企业责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督导。通过资料收集、谈话了解和现场督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当前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整改不到位或反弹问题,按照行业和属地进行双向交办,对排查出环境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一销号。对久拖不决的垃圾填埋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查问责处理,有力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难点问题解决。
全力推动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聚焦驻在部门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分析研判,主动发现问题,当场交办,全力推动整改。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238件,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已整改完成203件,完成率85%。责令整改135家,立案处罚48家,罚款金额170多万元,立案侦查3件,约谈44人,其中党政领导干部5人。(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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