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反映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分局要加强指导帮扶,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这是日前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朱永祥带队对宿松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时,提出具体要求。这样的督查,自中央第三生态环境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了多次。
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保障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精心谋划准备,积极参加环保专业培训,强化环保督察有关法规学习,提升监督能力,增强监督质效。针对驻在部门负责督察期间牵头协调配合服务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采取参加相关会议、调取有关资料和收集汇总情况等方式,积极配合做好督察相关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动成立联络组,选调人员集中办公。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对照自查,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原则,严格落实边督边改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做到配合督查工作积极主动,转交问题清楚,责任主体明确,整治路线科学,问题整改到位,严查整改中弄虚作假问题,力戒整治中“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聚焦信访件企业污染问题整改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围绕担当意识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有无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加强分析研判,主动发现问题,迅速当场交办,全力推动整改,进一步压实驻在部门企业监管职责,督促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统一管理,逐件销号。(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