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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纪监工委:集体审议移送案件

发布时间:2021-04-12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4月8日下午,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召开工委委员会议,对有关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进行集体审议。

会上,市直机关监察工委案件审理组逐一汇报了4宗党员违纪案件审理意见,纪检监察委员认真听取案件审理汇报,全面审核案件材料,认为审理组严格落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审理要求,每一起案件定性量纪准确,案件审理质量较高。同时,也对个别案件违纪事适用条款提出相应意见。最后,会议决定本次审理的4宗案件形成正式审理报告后,再按规定反馈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

近年来,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和省委实施细则以及省纪委《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精神,规范移送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依纪依规依法提出审理意见,经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的案件质量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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