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巡视巡察 > 巡察工作 > 巡察进驻 > 详细内容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11-19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洪伦主持召开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华鹏飞的见面会,传达市委书记张祥安在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有关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洪伦作了动员讲话,华鹏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袁钊及有关同志,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财政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洪伦指出,开展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对照“三个聚焦”监督指标,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全面审视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担当。

洪伦强调,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政治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要严明纪律要求,实事求是提供资料、客观公正反映情况,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华鹏飞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全力做好保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三是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四是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市财政局工作33天左右时间。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965813910;电子邮箱:aqswxcz04@126.com。同时,在市财政局6楼电梯口设置意见箱。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