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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6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上旬至12月20日,市委派出三个常规巡察组、八个专项巡察组开展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反映问题渠道

(一)常规巡察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发改委、团市委;举报电话:15505085680;电子邮箱:aqdyxcz@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商务局、市总工会;举报电话:13956494418;电子邮箱:swxc0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市妇联;举报电话:13965813910;电子邮箱:aqswxcz04@126.com。

(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巡察安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涉粮企事业单位;举报电话:14790622388;电子邮箱:aqswxcz2020@163.com。

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桐城市发改委及涉粮企事业单位;举报电话:17755693715;电子邮箱:tcswxcz1@126.com。

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巡察望江县发改委及涉粮企事业单位;举报电话:13625561210;电子邮箱:13625561210@163.com。

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巡察怀宁县发改委及涉粮企事业单位;举报电话:15056635526;电子邮箱:qsxwxcz1@163.com。

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巡察宿松县商务局及涉粮企事业单位;举报电话:17355622702;电子邮箱:yxxwd2xcz@163.com。

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巡察岳西县发改委及涉粮企事业单位;举报电话:15655658076;电子邮箱:thxwxcsz@163.com。

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巡察太湖县商务局及涉粮企事业单位;举报电话:15155667414;电子邮箱:wjxwzxxcz@163.com。

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巡察潜山市发改委及涉粮企事业单位;举报电话:18175396392;电子邮箱:ssxwdsxcz@163.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二、巡察内容

(一)常规巡察

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纠正政治偏差。

(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纠正政治偏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安庆市委巡察办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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