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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安庆市委第十轮巡察任务分工宣布

发布时间:2021-03-26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3月25日下午,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宣布了本轮巡察任务分工。

经市委同意,本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对12个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经开区和高配乡镇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本轮驻点巡察时间为2个月左右,3月31日前进驻,5月25日前驻点巡察结束。巡察任务分工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市公安局党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

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

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庆高新区党工委、望江县华阳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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