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市委全面工作,实行分类处置、一体整改,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分个别类、普遍类、系统类、体制机制类等四类进行处置,一体化推进整改。通过一个个问题改、一类类问题治、系统问题系统解决,夯实责任不留盲区,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个别类问题是指巡察中发现的仅限于某个单位的问题,一般按照“四督促一压实”要求,交由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即督促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根据权力运行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对巡察发现的1355个个别类问题进行了整改,挽回经济损失2475.76万元,建章立制403项。
普遍类问题是指巡察中发现的不同领域、不同单位都存在的共性问题。专项整治由市有关领导牵头,责任部门承办。今年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完善乡镇党委议事规则、镇村财务管理规范提升、乡镇招投标领域问题集中治理等3项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制度217项,有效规范了各项工作。
系统类问题是指巡察中发现的具有行业特性、只限于某个系统的问题。系统治理由市级分管领导牵头,行业主管部门承办。今年以来在法院、公安、人防、司法行政等四个系统内开展了13个专项整治,共梳理排查出问题18834个,完成整改16627个,挽回经济损失1.86亿元,建立完善制度32项。
体制机制类问题是指表面上出现在被巡察党组织但根子却是因为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引起的问题。由市有关领导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拿出解决方案,提请市委或市委深改委决策。今年就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深改委2次召开会议,对房地产业发展、物业服务质量、职业教育集团化改革、集团化办学、融媒体建设发展等改革事宜进行研究,从市级层面出台了“1+3”物业管理规定等19项改革措施,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媒体融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