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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4-27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一、太湖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县人社局原党组书记刘道元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刘道元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2004年至2015年,刘道元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共计16.7万元。另外,刘道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刘道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大观区政协原主席江天曙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问题。2010年至2018年,江天曙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购物卡共计价值1.6万元。另外,江天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江天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桐城市双港镇龙山村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列公务接待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8年,龙山村违规发放津补贴6.8万元。2014年至2018年,该村以办公费等名义报销烟酒、招待费等不合理开支10.1478万元。龙山村党总支书记吴向东、村委会主任谢志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吴向东、谢志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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