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以来,驻院纪检监察组紧扣监督职责,及时跟进监督,助力市检察院“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推深走实。
及时传达学习。省检察院《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以及市委《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下发后,驻院纪检监察组迅速召开组务会传达学习,并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专责意识,结合驻在部门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提出建议,同时加强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强力部署推进。督促院党组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认真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分工,及时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全程参与制定并审查《市检察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以及《市检察院“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责任清单》,看是否有违省院、市委精神、是否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是否简单泛化与检察工作实际不符等问题。同时,根据《实施方案》和《工作责任清单》,出台《监督责任清单》,细化监督措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助力工作开展。督促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规定内容。纪检监察组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结合通报反面典型,以及我省检察系统近几年来发生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例,给全体检察人员上《以案为戒、从严治检》警示教育课,进一步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加强监督检查。始终将督查作为推动警示教育见成效的重要抓手,结合调查研究,针对前期查摆的问题以及收集的意见建议,对市检察院13个部门开展调研谈话,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注重边查边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坚决防止大而化之、走过场。(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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