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部门信息 > 详细内容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五项措施 深化拓展监督执纪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22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创新举措“肃纪”,广开门路纳谏言,多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纪律审查工作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采取了五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监督执纪工作,确保全市公安机关队伍稳定向好。

紧抓线索拓展,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公安机关12389投诉举报电话、1584政风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微信二维码举报等“线上”渠道和各类信访举报平台、“四不三案一伞”专项治理、财务审计等“线下”渠道,上下发力,广泛发现问题线索;通过公安机关巡察、大监督格局、核查调查、警务督察、执法监督、内网“智言谈”留言等“门内”渠道和发放四封《公开信》、窗口意见箱等“门外”渠道,内外聚焦,全面暴露出队伍及民警潜在的问题。

紧抓线索清仓,确保结论见底。每季度召开一次线索核查专题分析会,逐一审核、逐一过关,杜绝超时、过期办理现象;每半年对线索审查核查和审查结论进行分析、检查,确保线索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结论明确,防止出现线索长期搁置、无人问津、久拖不决等现象。对现存待查线索和以往查办的案件情况进行“大清仓”、“大见底”,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严格落实线索双向移交制度。

紧抓宽严相济,突出“严”字当头。充分考虑到违法违纪民警的主观心理、认错态度、悔过表现,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给予处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安部“三项纪律”的,依据市局党委“四个一律”、“三个从严”要求,一律从严查处。

紧抓跟踪问效,彰显严管厚爱。对违纪案件及时宣布处理或处分决定,在局域网指名道姓曝光,主动协同人事、警务保障等部门,严格落实影响期内的政治、生活待遇;会同机关党委(总支)、组织人事等部门,追踪了解被执纪民警的现实表现情况,及时开展帮教活动,有效的进行政治思想工作,防止受处理或处分民警掉队落伍。

紧抓“一岗双责”,落实“一案双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对纵容姑息、有案不立、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者跑风漏气、对抗调查、包庇违法违纪事实的单位和个人,不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