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部门信息 > 详细内容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四个强化 确保公立医院规范采购医疗设备

发布时间:2020-10-14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近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医保局,对全市13家公立医院申报的49台(套)、涉及总金额3171万元医用设备配置合理性进行评审。 经评审,34台(套)医用设备通过项目评审,约减少采购资金约1621万元。

为优化全市公立医院非乙类医用设备资源配置和控制医疗成本,有效保证医用设备资源的合理配备,促进设备集中采购的规范、合理、有效运行。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多措并举,确保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规范运行。

强化建章立制,落实平台集中采。在全省医保系统率先出台《安庆市公立医疗机构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范》,明确公立医疗机构采购50万(含)元以上非乙类医用设备由市医保局集中组织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一年组织两次。让医院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强化计划编制,防止超常超量配。公立医院结合自身发展规划,编制医用设备项目计划和预算,坚持必须必要、量力而行。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鼓励进口设备的、限制进口设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进口产品论证。严控超常超量配备,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强化专家评审,严把采购管控关。建立医用设备购置专家库,针对申报医疗设备的种类,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相关领域专家为评审专家组。参评医疗机构重点围绕医用设备申报单位的设备采购理由、现有同类设备配备、采购资金、技术人员配备等进行陈述,评审专家在听取了医疗机构对本单位采购计划相关情况陈述后,结合自身领域专长进行提问,并给出意见,实现评与审的有机结合。

强化纪检监督,织密廉政警戒线。加强行风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行阳光评审,做到“约法三章”。严格落实采购后备案制度。纪检干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形成闭环监管,确保医用设备购置依法依规进行。(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