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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纪监工委:压实主体责任 坚持抓早抓小

发布时间:2020-08-31 发布者:经开区纪监工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7月19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督查组在督查防守堤段人员值班值守、巡堤查险等情况时,发现有3名值守人员未实际参与某时间段的班次巡查工作,老峰镇党委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并予以通报,让不守纪律的干部切实红红脸、出出汗,确保以战时状态战时作风落实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工作。

根据区党工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应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好记录并归档,运用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分析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的重要参考。今年以来,为协助好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区纪监工委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重点工程建设、“六稳”“六保”、防汛救灾、文明创建等开展专项监督,并以专报和通报等形式,点对点向区领导通报分管领域问题情况,适时启动“第一种形态”处理机制。

为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区纪监工委及时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议,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时间、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及违纪人的悔改态度等,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方案。谈话中,结合谈话对象的思想认识、一贯表现等,深入浅出,真诚交流,让其能在组织的关心温暖下,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从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1至7月,该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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