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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四项机制”提升派驻监督工作实效

发布时间:2020-06-30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提升派驻监督实效,促进驻在部门各项工作落实,今年以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职责,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协助、指导、督促驻在部门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常提醒,筑牢思想防线。督促驻在部门抓好日常警示教育工作,通过廉政提醒、文件传达及微信平台发布等方式 ,向驻在单位通报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扶贫领域腐败等典型案例,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传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强调“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工作机制,压实驻在部门党组主体责任,强化逐级推动、层层传导压力、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方法。各驻在部门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工作措施,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抓重点,促进工作规范。紧盯廉政风险点,做到有所侧重,把驻在部门重点科室、岗位列为重点监督目标,围绕“人、权、财”等方面,及时向各驻在部门提出了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要求驻在单位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效促进了部门权力的正确运行。

重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在加强节假日廉政提醒、监督检查的同时,对驻在部门平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苗头及时指出,督促改进,使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的约束,绷紧廉洁勤政这根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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