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为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开展了联合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针对捐赠款物的登记、使用、公示等环节均较为规范,但也发现部分捐赠企业没有领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有的企业抱着“做好事不留名”的想法,加之对捐赠款物的相关税收减免政策不了解,大多没有领取票据。
据了解,企业往往通过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捐赠,如果不领取票据,没有可以对账的正式凭证,可能会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空子”,趁机侵吞、挪用捐赠款物。而且,没有票据,企业即便申报了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在日后的清缴中也存在麻烦。对此,联合检查组立即督促市县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等相关组织强化指导,对各乡镇(街道、园区)收到的企业捐款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后将捐赠企业名单提供给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提醒企业领取票据并申报捐赠支出,做到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应享尽享”。
驻局纪检监察组还督促税务部门导出已经申报捐赠支出的企业名单,与乡镇(街道、园区)提供的企业捐赠名单、捐赠明细进行比对,检查有无侵吞、挪用捐赠资金等问题。“疫情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是群众关注的重点,如果不加以规范、严格监督,可能造成廉洁风险。同时,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压力也很大,能享受到的优惠政策一定要想办法让他们享受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强化捐赠款物监管、确保捐赠企业足额享受优惠,在驻局纪检监察组建议下,税务部门与慈善机构、红十字会建立了企业公益性捐赠抄告机制,双方定期交换所掌握的企业捐赠信息,税务部门负责筛选“漏报”企业信息,主动提醒企业申报;慈善机构、红十字会履行监管职责,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展捐赠款物监督检查。(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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